事件背景:从“暴利风口”到“法律禁区”
虚拟货币挖矿曾被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“暴利风口”,依托区块链技术的高能耗特性,一度吸引大量资本与人力涌入,随着其无序扩张带来的能源浪费、金融风险、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凸显,全球多国开始收紧监管,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虚拟货币生产国和消费国,自2021年起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并逐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打击,2023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“两高解释”),首次明确将“非法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”纳入刑事犯罪范畴,标志着虚拟货币挖矿从“行政监管”升级为“刑事定罪”,行业迎来彻底转向。
定罪依据:法律如何界定“非法挖矿”?
“两高解释”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定罪并非针对“挖矿”技术本身,而是聚焦于其“非法性”与“社会危害性”,根据现有法律框架,非法挖矿主要涉及以下罪名:
-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:部分挖矿项目通过“矿机众筹”“收益共享”等模式向公众募集资金,承诺高额回报,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(非法性、公开性、利诱性、社会性)。
- 非法经营罪:若挖矿活动未取得电力、电信、工商等行政许可,或通过“黑电”“翻墙”等方式规避监管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可依据《刑法》第225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。
-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:部分挖矿团伙通过恶意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、服务器,利用“肉鸡”设备进行挖矿,涉嫌入侵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。
- 危害电力安全罪:挖矿是典型的高耗能产业,部分地区为降低成本,非法窃电、破坏电力设施,危害公共安全,可适用《刑法》第118条、第119条。
若挖矿活动涉及洗钱、逃税、职务侵占等关联犯罪,还将数罪并罚。
定罪的深层逻辑:为何“一刀切”禁止挖矿?
虚拟货币挖矿被刑事定罪,本质是监管层对“金融风险”“能源安全”“技术伦理”三重考量的平衡结果:








